思修中国式过马路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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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从法律和道德浅谈中国式过马路
  1. 答:“中国式过马路”指的是城市中行人过马路时“凑够一撮人就可以走了,和红绿灯无关”。对此,我们应坚决反对,并采取相应措施加以制止和杜绝。造成该现象的原因如下:码瞎一是行人法治观念淡薄,缺乏国民素质的基本认识和认同;二是存在从迟闷空众心理,难以坚守自己的道德底线;三是公共交通资源上,强势、弱势分配不公;四是交通管理手段的乏力和无奈;五是部分红灯设置不合理,未考虑到今后道路的变迁、人流和车流的变化。“中国式过罩弯马路"已成为城市交通管理的一种“痼疾”,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为此,应加强国民素质教育,提高人们安全意识;创新管理手段,在红灯人行道口增添“语音提示”,起到既提示又做警告行人的作用。
问:运用法治思维谈谈你对“中国式过马路”的看法
  1. 答:中国式过马路由来已久,危害极大,且屡禁不止。我认为根本原因有以下几点:
    一是和法不责众心理。看到别人都闯红灯,不自觉的放松了对自身的要求和约束,再加上民众普遍存在的法不责众心理,很容易就形成了闯红灯的群体行为。
    二是意识淡薄。我国大部分民众对于交通道路安全法和闯红灯的危害性了解程度不够,这也是中国式过马路会普遍存在的问瞎蔽题根源。
    三是交通设施设计缺陷。社会竞争十分激烈,时间成本十分珍贵。然而一个红灯动辄90秒,通行时间往往只磨虚州有十几秒,周围又缺少天桥、行人地下通道等交通设施,这就很容易导致闯红灯的行为。
    四是监管缺誉银失。虽然法律上明令禁止闯红灯过马路的行为,但是由于我国执法力量、执法成本的现实因素制约,往往对于闯红灯行为有法不依、执法不严。
    要想解决中国式过马路的难题,我认为应该加大媒体宣传和曝光的力度,创新宣传方式,充分利用官网、官微、短信推送等新型宣传途径,提高民众的守法意识和安全意识。科学设置交通设施,提高交通规划和管理水平,多建一些天桥、地下通道作为通行道路的补充。加大执法和监管力度,提高闯红灯行为的违法成本,同时招募交通引导志愿者队伍对行人进行引导、劝导。只有这样,中国式过马路的陋习才能根除。
    在现实生活中,我遇到这种行为会主动积极地进行去劝阻。最重要的是,我会以身示范遵守交通规则的良好习惯,向身边的人传导遵法守法的正能量,为宣传贡献出自己的一份绵薄之力。
问:从道德和法律两方面简述如何看待中国式过马路
  1. 答:把本属于法律的管辖范畴寄希望于道德谴责或道德自觉,只会是天方夜谭般的美好愿景。把法律的交给法律,将道德的还给道德,应该是解决问题的不二选择。“中国式过马路”折射出公众法律意识的淡薄,浙江省公安机关的“一号行动”正契合了这样的节点。“一号行动”主要是集中整治车辆行人闯红灯、酒驾、违法停车、超速(飙车)、违反禁令标志、违法使用公交专用道、路口违法穿插排队车辆、行人过路口不走人行横道等8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彻底扫清这八类不文明的沉疴痼疾,打造文明和谐的出行环境,是每个市民所乐意看到的,但要扫除这些顽疾,绝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特别是将“行人”这个特殊群体的纳入,由于行人具有很强的随机组合性,交警执法将面临很大变数和挑战,执法困难可想而知,这从一些耐滑城市曾尝试处罚“行人”而最后无果而终甚至对处罚不服打交警等现象可见一斑。
    当然,困难并不构成阻碍执法前行的因由,关键是如何让法律在与市民的博弈中,赢得市民发自肺腑的敬畏和身体力行的遵循。因此,事前对法律、政策不遗余力地旁卖宣传,对“初犯”的行人进行说服教育,从“预防”到“惩罚”的过渡,要为行人留出适当的缓冲期,柔性执法与刚性执法灵活结合相得益彰,体现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才能避免更多“打交警”暴力事件的发生。而对于诸如斑马线的设计是否合情、红绿灯的交替是否合理等,相关部门也要做出科学的考量。
    着手治理运亩逗“中国式过马路”,罚款不是终极目的,更不能将法律当做创收牟利的工具,否则,不但折损执法公信力,还可能使治理的效果大打折扣。因此,对于罚款资金,不妨将其晒在阳光下,透明使用在交通设施方面。
  2. 答:中国恩走的路并不胡隐是动物的“宽禅马”。而是裤巧厅“马”克思主义道路。是结合***思想***理论的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
  3. 答:你这要长篇大论写啊, 还才给零分,给你个角度吧,道德是在法律之下的,越道德,不一定越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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